在澳大利亚首都领地(ACT),一项可能允许14岁的儿童接受自愿安乐死的新法规正在酝酿之中。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悉,ACT政府将于本周四发布一份社区咨询报告,年底时将揭晓最终的安乐死框架模型。
这项框架由该州人权部长塔拉·谢恩主导,她正在考虑将14岁的儿童纳入自愿安乐死的适用范围。与其他州设定的预期死亡时间在6至12个月之间的要求不同,ACT将取消这一规定。
这个框架的发布,紧随23岁的莉莉·泰(Lily Thai)在南澳大利亚州利用安乐死法律“平静地离世”之后。自1997年的《安乐死法案》阻止领地议会通过安乐死立法以来,ACT从2023年初才获得通过安乐死法律的权力。现在,ACT政府正在迅速推动立法,借鉴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框架。
一项民意调查显示,48%的ACT居民认为,如果一个人患有“晚期、进展性并将导致死亡”的疾病,应该允许他们接受安乐死服务。谢恩告诉《澳大利亚人报》:“我们已经清楚地听到,维多利亚州以及所有随后的州都设定了12个月或6个月的死亡预期,这在各州都引发了问题。”
同样的民意调查还显示,只有32%的居民认为,希望使用安乐死服务的人应该年满18岁或以上。部长表示,儿童应该和成年人一样,有选择如何结束生命的权利,因为“18岁以下的年轻人也可能因为绝症在生命尽头经历无法忍受的痛苦”。
这个框架还将允许ACT以外的人申请安乐死,只要他们与该州有关联,包括坎培拉东南部的新南威尔士州城镇昆比恩。
最近,23岁的莉莉·泰因获准使用南澳大利亚州的安乐死法律而引发了媒体关注,她在上周通过静脉注射离世。获得批准的过程需要几周时间,需要写三封正式的意愿书。
在她签署第三封意愿书的时候,她伤心的母亲不得不走出房间,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我感觉很麻木。我知道这对我的家人和朋友来说会有多么困难,”莉莉之前告诉《阿德莱德广告人报》。
自17岁起,莉莉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使她卧床不起,无法移动。自今年1月31日起,南澳大利亚州才开始实施自愿安乐死。
目前,南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州已经实施了自愿安乐死,新南威尔士州将于11月28日开始实施。所有州都同意,申请人必须至少18岁,患有疾病、疾病或病症,这些病症正在给他们带来痛苦,并且有独立做出决定的能力。
同时,南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塔斯马尼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要求申请人有6个月的死亡时间表——如果疾病是神经退行性的,那么时间表为12个月。昆士兰州只要求申请人预计在12个月内死亡。
南澳大利亚州要求申请人发送三封正式的意愿书,而维多利亚州要求他们在六个月内被医生评估两次。
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的观点不一,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尊重生命,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
上一篇:中俄青少年夏令营在黑河开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