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制定新的关于“日落条款”的规定,保护楼花买家免受不良开发商蓄意以“日落条款”为藉口取消合同的做法的伤害。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实行保护楼花买家新措施
据澳洲Domain房地产网报导,此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推延工期,再依据日落条款取消已售出的楼花的合同,然后再以升高了的市场价将其重新出售,从而获利,全然不顾对原买家造成的损失与伤害。
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创新与优化管理厅厅长多米尼罗(Victor Dominello)11月2日宣布,新的规定旨在打击开发商的这种不良行为,保护楼花购买者的利益。他将在本月晚些时候向议会提出相关立法。
这将意味着,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希望撤销与买家的合同,他们必须首先征得买家的同意。如果买家不同意终止合同,开发商将需要提供有说服力的必须终止合同的证据,如有必要,需提请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最高法院裁决。法院将裁定他们对日落条款的使用是否是公正和公平的。
在现行的制度下,遭受损失的购房者不得不自费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力图证明开发商可能故意拖延工期,以在日落条款的日期过后解除合同,然后再以更高的市场价格出售这些房产。
新的立法议案将不仅适用于该法律生效后所签订的合同,同时也将具有回溯性,适用于现在已交换合同,但还没有达到日落条款期限的合同。
“社会上有大量的对于开发商故意拖延,以使楼花期房合同可以按照日落条款进行终止的担忧,”多米尼罗说,“开发商现在已得到通知,任何不法的行为都将不会被容忍。”
“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政府已经通知他们,从今往后,如果他们在没有其它原因的情况下,使用日落条款,以买家的代价谋取暴利的话,他们这样做是对自己不利的举动。”
在为期三周的公众谘询阶段,有600多人做成了回应。据估计,在新南威尔士州(简称新州)有数百名已购买了新房楼花的人士已因开发商以日落条款合法地取消合同,而受到影响。
移民顾问恩德(Tara Ende)在悉尼的Surry Hill区购买了一套两卧室的公寓楼花,但合同被开发商萨马迪发展私人有限公司(Samadi Developments Pty Ltd)废除。她现在正与其他愤怒的购房者一起采取法律行动控告该公司,指称开发商的做法不公平。对于新的法律保护,她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我们对这个立法的变化表示欢迎,”46岁的恩德说,“我认为它将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权力不平衡。”
房主法人联盟(Owners Corporation Network)主席、分契律师戈达德(Stephen Goddard)也对新的立法表示欢迎,“它比我们目前使用的系统更好,我认为它就是我们所要的。”
他认为,新的变化可以让保护消费者和城市更新中通过楼花销售方式的新公寓楼建设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