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农地资产的海外投资者须在2016年2月29日前就其持有的农业用地状况在澳洲税务局进行登记。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根据2015年12月1日通过的法规,所有持农业用地的海外投资者均须在农业土地登记系统内登记其土地权益状况。而据澳税务局ATO最新消息,提交农业土地登记表的最后期限已从原定的2015年底延长至2016年2月29日。海外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期限前将其权益信息在农业土地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否则将会面临处罚。
澳税务局官员林德尔·克朗普顿(Lyndall Crompton)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最近通过的法规,政府作出了延长申报日期的决定。克朗普顿称,“延长申报日期有利于投资者们有更多的时间来熟悉新法规和他们的申报义务。”
为了使外商在澳洲的投资更加透明,作为澳洲政府改革的一部分,澳洲政府于2015年7月1日建立了农业土地登记系统。该系统收集海外投资者们购买、销售和转让澳洲农业土地的数据。对于这些海外个人、公司和委托人而言,无论他们是否拥有农业土地的权益、拥有新权益或不再拥有权益,均须向ATO进行申报。
延长申报期限适用于所有于2016年2月20日前登记的农业用地。如海外投资者在2016年2月1日后购买农业用地或变更土地所有权,必须在30日内向ATO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