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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权力或扩大 突检无需通知

日前,政府一复审小组的建议草案内容显示,澳洲公司监管机构:澳洲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在获得搜查令,在对公司进行调查时,可以不用提前通知被调查的目标。但是按照现行做法,ASIC需在行动前通知被调查大公司。

这份建议还提出,当发现金融机构不能恰当和正常运营时,将赋予ASIC在吊销金融机构执照方面更大的权力。另外,ASIC对于行业行为准则将获得更大的话语权。

在经过了最近几年频频曝出的金融服务机构丑闻后,政府组建“ASIC执行力复审专项调查组ASIC Enforcement Review Taskforce),希望能够在制定行业政策方面给予监管机构ASIC更大的权力。目前关注的焦点在于获得搜查令方面的权力。

无需警告

按照现行的《全国消费者信誉保护法》(National Consumer Credit Protection Act)、《养老金产业(监管)法》(Superannuation Industry (Supervision) Act)和《退休储蓄账户法》(Retirement Savings Accounts Act),ASIC必须提前通知被调查对象,才能够申请调查令。

这是因为如果ASIC按照这些法律申请搜查令,就必须首先通知被调查的对象。复审报告指出,这不利于搜查的突击行为实际上,这样的要求给被调查个人一个警告:ASIC正试图获得某些特别的证据,从而给他们销毁、更改和藏匿证据制造了机会。

现在提前通知的要求已经从《ASIC法》中剔除,因此一旦出现状况,要看适用于以上哪一中法律,ASIC调查人员再按其行事。

执照和标准

周三该复审小组公布的另一份报告指出,ASIC应该在吊销不恰当和不正常经营的金融服务企业执照方面获得更大的权力。复审小组还提出需要制定行业行为准则,通过引入联合监管模型,让ASIC更进一步参与该过程,并且有权力审批已经制定的行为准则。复审小组称,这样的方法将在产业自我监管方面,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信心

联邦收入和金融服务部长奥德怀尔(Kelly O'Dwyer)说,复审小组将就周三发布的报告,征询社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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