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定位,既要抑制房地产泡沫,又要防止房地产行业出现大起大落。
《中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2016)》近日在南开大学发布。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六成的家庭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比较高。同时发布的“中国住房价格风险指数”显示,2016年上半年,70个大中城市的住房价格风险几乎为近6年最大,风险逐步向二三线城市扩散;厦门和合肥超越“北上广深”,排在价格风险最高城市的前两位。
中国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5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2016年上半年住房价格风险最大的十个城市为厦门、合肥、深圳、上海、北京、广州、惠州、韶关、无锡、福州。
2016年上半年,70个大中城市的住房价格风险几乎为近6年最大,这使得在2016年国庆前后,北京、天津、深圳、广州、上海等5个一线、准一线城市启动了更为严格的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2016年住房价格风险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结构变动,由一线、准一线城市逐步向二线、三线城市扩散,尤其是无锡、郑州、厦门、惠州等城市。
在住房价格评价方面,一线、准一线城市的房价会继续坚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压力比较大,房价会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今天在北京发布的2017年《经济蓝皮书》认为,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个税改革应按结构性减税的方向进行,即应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个税水平、提高高收入群体所得税水平为基本方向。同时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何落实?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就此做出解读评论。
韩世同:对于上半年70个大中城市的住房价格风险几乎为近6年最大这个结,我的确认同。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什么定下“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既要抑制泡沫继,又要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关键还在于落实。其实之前调控的政策也是在抑制资产泡沫,防止房价大起大落。最近重提了房地产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肯定就是要深化改革,其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了深化房地产改革,要从土地制度、税收制度、金融制度包括住房制度来做系统全面的改革,当然也包括房地产税的实施、立法等,这是一个长期目标。
其实我个人认为,目前一些热点城市的房价已经大起,现在这些风险很大的城市要防止房价大落。什么叫大落?就是房价快速下跌。怎样才能实现防止房价大落这个短期目标?要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北京近期推出蓝皮书,认为要加快个人所得税的进程,使得工薪阶层购房的时候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我觉得长期来讲,这应该作为一个鼓励低收入人群购房的优惠政策。另外,提出房产税和遗产税要加快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现在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关于房地产税,其实最早提出来的是物业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长达10多年的时间,一直比较难以实施,关键在于我们现行的这套体制机制不太支持在保有环节征收。比说房屋70年使用权,永久土地产权其实我们并不拥有,只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在70年之后如何去变换,这其中可能需要很多研究和探讨。我觉得房地产税的落地、实施、推动有比较大的难度,关键在于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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