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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将着重审计四种疑逃税高危人群

据Financial Post报道,自PTT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政策发布以来,大温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就受到大幅震荡,市场逐渐转冷。借着这股形式,加拿大税务局将会更加着重审查在这段期间成交房屋的绞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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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就在今年3月31日,加拿大税务局审计了安大略省的1864份房产文件,追回了将近1800万收入税和3200万GST/HST。在BC省,审计了339份文件,结果讨回近420万收入税和1000万GST/HST。在447个逃税案中,加拿大税务局总共发出了近1000万的处罚,其中最高的一份罚款高达250万加币。同时,税务局也公布了四类他们将会着重审查的高危人群:

1.购房资金来源不明的买家

加拿大税务局首先考虑的是那些动用未报税资金(无论资金是来自加拿大或是海外)购房的买家。比如说,交付了巨额首付可代表购房者有未申报的收入,无论这些资金是来源于合法或非法渠道。这也明显说明了购房者的生活方式和他所报税的收入完全不相符。

2.物业合同转让者

物业合同转让属于房地产灰色交易地带。加拿大法律虽然并未说明这是非法的,但从物业合同转让中所赚取的资金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另外,与从房屋出售中赚取的资金收益交税方式不同,这些收益是被视为全额交税的商业收入;而前者只需按50%来交税。

3.对于新装修或大幅装修的房屋出售后未报告GST/HST者

虽然二手房交易是不必交GST/HST税的,但经过大幅装修的房屋在出售后必须收取GST/HST税。

4.出售房产后未报告资金收益者

在作为主要居住用途的情况下,出售自己的房产是不用交付资金收益税的。但是如果房屋不符合主要居住用途的条件,比如作为出租房屋,那么卖家需要按照他所赚取的收益金额的50%交付资金收益税。另外,如果卖家是加拿大非居民,他将会被要求支付加拿大收入税,税额按照房屋销售收益金额的全额(而不是50%)计算。加拿大税务条款规定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必须在10天内通知加拿大税务局,并且支付预计需交付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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