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澳大利亚国库部长斯科特·莫里森18日宣布新规定,加强对外国投资者收购澳重要基础设施资产的审查,以确保此类资产出售不违背澳国家利益。
莫里森在声明中表示,从今年3月31日起,所有州、领地政府的重要基础设施资产须经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委员会(FIRB)正式审查方可向外国投资者出售。
声明称,推出新措施的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外国投资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的重要资金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澳 大利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中,这些基础设施有些关系到澳大利亚国家利益。澳大利亚政府意识到须修改以前的规定,以规范外国投资者收购重要资产的行为,确保 外国投资者不违背澳大利亚国家利益。
“这些新措施反映了澳大利亚政府在对外投资政策上的公开、透明和主权,”莫里森说。
声明说,3月31日起除了出售重要基础设资产须经审查外,还有其他几项措施也开始正式生效,如外国投资者要上报税收,以确保在澳大利亚按时缴税;加强澳大利亚国税局权利,严格处罚偷税漏税行为;外国投资者购买的农业用地必须在外国投资委员会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