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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B新规生效届满 中国投资者应该注意哪些

根据澳大利亚外资监管委员会FIRB官网申请通道提示,圣诞与新年假期即将到来,自2016年11月18日(周五)起,FIRB可能会暂不处理任何新申请。期间递交的申请会有FIRB专人联系,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审批。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针对形势变化,近年澳政府外资政策经历较大调整,主要体现在于住宅地产投资、商业地产投资与农业投资。新的FIRB监管框架于2015年11月25日通过,并在2015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安德信(addsum)整理分析, 
 
在申请FIRB之前,需要满足相关的税务条件,其中主要包括:
申请者必须遵守澳洲税法
申请者必须支付尚未付清的税务,确保没有任何税务债务
申请者必须按照税局要求,提供其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申请者必须向FIRB提供年度报告,以确认其满足相应的税务条件
申请者必须在交易开始之内的60天通知FIRB
 
新的FIRB对于申请标准作出了调整:

住宅用地及空置的商业用地,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
已开发的商业用地,价格超过$2.52亿澳元的,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
农业用地,价格超过$1500万澳元的,需要向FIRB提出申请
 
安德信指出,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日本、美国、新西兰、智利和韩国属于“特定签约国家”,凡是来自上述国家的海外投资人,在购买已开发的商业用地的时候,申请标准为$10.94亿澳元。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新的FIRB对于申请费用作出了调整:

住宅用地及农业用地
少于$100万澳元,申请费为$5000
$100万澳元-$200万澳元,申请费为$1万澳元
$200万澳元-$300万澳元,申请费为$2万澳元
 
已开发的商业用地,申请费为$2.5万澳元
空置的商业用地,申请费为$1万澳元
 
税局对于农业用地登记的要求
 
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的土地均属于农业用地
必须在购买/出售该用地的30天内通知澳洲税局进行登记
海外人士从2015年7月1日起持有的农业用地必须在2016年2月29日前向澳洲税局登记
 
安德信称,目前,澳税局已经与澳国库部和FIRB联手对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改造,使得未来的土地登记信息将会更加完善和准确。由于FIRB的申请涉及到的税务相对复杂,申请人须提早做完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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