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境外收养子女永久签证Adoption visa(102Visa)
针对人群
适用于18周岁以下,已被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领养或收养人正在办理领养手续的海外申请人
持有此签证后的待遇
·在澳洲永久居住,也可以工作和学习
·享有澳洲医疗健康保险
·申请成为澳洲公民
·为亲属申请永久居民做担保
申请费用
18周岁以下:基本申请费用$2370+其他申请费用$595=$2965
18周岁以上:基本申请费用$2370+其他申请费用$1185=$3555
申请条件
未满18周岁(如果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小于18,签发时超过18,申请无效)
单身(未婚、没有同居伴侣也没有订婚)
身体健康;
无犯罪记录。
注:只能境外申请,可在澳洲境外任意一家移民办事处提交
申请担保人要求和义务
担保人要求
前提条件
是孩子的养父母或收养人正在办理领养手续
大于18周岁
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
无犯罪记录
注:被担保的申请人18岁以下,且担保者或其配偶由于伤害孩子而被定罪或者支付过罚金,则此担保不予批准
在境内收养
收养人所在州的州政府收养机构STAA(Australian State or Territory Adoption Authority)需与孩子所在国家一起参与收养程序
双方国家已签署《海牙公约》(Hague Adoption Convention)·
澳洲已签署双边协议
境外收养
递交申请前,父母必须在境外居住了1年以上
养父母不是为了收养孩子而定居国外的
收养时遵守孩子所在国家法律程序
收养要给予养父母全部的监护权(即断绝和亲生父母的关系)·
在签署了《海牙公约》的两个国家(除澳大利亚之外)的安排下收养的。
私下收养
澳洲州政府收养机构不支持私下收养行为,包括收养亲属的孩子的行为,因此在他们申请签证时,收养机构不为他们提供帮助
私下收养时养父母没有得到全部监护权的,不予批准此类签证申请
即使在养子女所在国家符合收养的法律规定,但是不满足签证申请的规定,也不会给签发签证。
担保人义务
负责孩子在澳洲的生活费用
提供孩子前两年的住宿和资金支持
帮助孩子在澳洲定居
支持孩子学习所要求的英语课程
材料清单
·47CH表格-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名,如申请人未满16岁,由一方家长、亲属或监护人签名)·40CH表格-子女移民澳大利亚担保表(由担保人签名)
个人材料-担保人
担保人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作为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身份证明,包括出生证明复印件,澳洲护照复印件或者能证明是澳洲永久居民的护照复印件,对于新西兰公民,提供证明在澳洲长期居住证明并且与澳洲有联系的证明
收入证明或者近两年缴税证明
担保人雇主证明信,证明担保人工作时间及年薪,如果担保人是自雇可以让其会计为其出具证明
如果担保人年满16岁后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达到或超过12个月,须提供澳大利亚警署证明
如果担保人年满16岁后,在过去的10年中,在任何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累计居住达到或超过12个月,必须提供所有这些国家的无犯罪证明
个人材料-申请人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如果不能提供此份文件,可以提供如下材料中至少一种-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张近期护照照片
-户口本
-如果过去更改过名字,须提供更名公证
-一份经公证的领养子女曾为弃婴的证明
-如果申请人已被安排领养,并且此领养获得澳洲/领地政府领养机构的支持,须提供一份该机构支持领养的文件-领养文件的认证件,领养文件必须写明申请人已被合法、完全且长久地领养,并且证明相关机构已同意该领养子女移民澳洲
-如果申请人是被居住在海外的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领养,但该领养没有获得澳洲/领地政府领养机构的支持,需提供书面声明解释领养申请人的家长居住海外的原因以及支持这些声明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明)